我省严查诸暨中医院乱收费事件要求全省医疗机构合理用药、规范收费本报记者 李稹 通讯员 胡玲 俞欣
本报讯
8月24日,诸暨市中医院乱收费事件被点名后,省卫生厅立即派出检查组,赴诸暨市中医院实地检查。同时,省卫生厅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,全面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,合理检查、合理用药,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。 2005年5月,绍兴市发改委对诸暨市中医院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的医疗服务价格情况进行检查,共查获违法所得120.48万元。主要问题是提高标准收费、重复收费、自立项目收费。2005年6月3日,该院向绍兴市物价检查所报送了整改情况报告,并及时将多收的款项全额上交国库。绍兴市发改委于2006年8月初进行了复查,对该院整改情况表示满意。 此事件被央视等新闻媒体通报后,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高度重视,当天下午召开会议,认真查找医院存在的问题,并作出决定:重申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,加大对乱收费的责任追究力度;专门成立医疗收费管理巡查小组,按《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(暂行)标准》要求,每周深入科室加强收费管理的督查,杜绝不合理收费现象的发生;改进医疗服务态度,告知患者医疗费用查询方式,主动向患者(包括住院和门诊)提供详细费用清单;完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制度,定期对患者费用进行核查。 据了解,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收费监管力度,我省在2005年7月已出台并实施了新的《医疗服务价格(暂行)标准》,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统一安装医疗服务价格监管软件,实行计算机统一管理和收费公示。同时建立起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责任追究制度。 |